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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墓葬区别(一)

时间: 2015-04-14

石器时代 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埋葬的发现﹐说明在旧石器时代晚期﹐已出现按一定的方式埋葬死者。到新石器时代﹐墓葬已有了一定的制度。墓圹一般是长方形或方形的竖穴式土坑。在氏族的公共墓地中﹐数以百计的墓坑排列有序。多数的墓是单身葬﹐也有不少的墓是合葬。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前期的合葬墓﹐往往采取“二次葬”﹐将许多已经埋葬过的尸骨迁移而葬入同一墓坑内。这些死者是同一家族的成员﹐体现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紧密的血缘关系。有些合葬墓﹐埋著两个或数个完整的尸体﹐他们的性别相同﹐应系兄弟或姐妹。大汶口文化后期和龙山文化﹑齐家文化的合葬墓﹐所葬多为两个成年男女﹐说明在父系氏族社会中﹐已经有了比较固定的婚姻关系﹔而齐家文化的合葬墓﹐则证明存在男子死后以妻妾殉葬的情况。  黄河中﹑下游的裴李岗文化﹑仰韶文化﹑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﹐尸体在墓内的放置方式以仰身直肢的为多﹐偶然也有屈肢葬和俯身葬﹐后者可能是由于凶死。黄河上游的马家窑文化和齐家文化﹐除仰身直肢葬以外﹐还流行屈肢葬。仰韶文化墓中的尸体头多向西﹔大汶口文化墓中的尸体头多向东。这些都说明不同的部族有著不同的葬俗。  新石器时代的墓坑一般都小而浅﹐仅能容纳尸体。新石器时代晚期﹐有些地区已用木棺作葬具。在大汶口文化的后期﹐少数墓坑面积甚大﹐坑内沿四壁用木材垒筑﹐ 上面又用木材铺盖﹐构成了木椁﹐这大概是由于墓主人在社会上有特殊的地位。幼儿死后一般埋在房屋附近或房基下﹐利用陶器作葬具﹐称为“瓮棺葬”。  墓中随葬品以陶器皿为最普遍﹐其次是石制和骨制的工具﹐装饰品亦偶有发现﹐有时还有谷物和家畜。在有些墓地里﹐男子墓内多石斧﹑石铲﹑石刀﹐女子墓内多陶制或制的纺轮﹐显示了男女在生产活动中的分工。由于地区和部族的不同﹐各地墓中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颇有差异。但是﹐在同一墓地中﹐各墓随葬品的多寡﹑厚薄往往差别不大﹐可见在原始社会中氏族成员的经济地位是平等的。但到了后期﹐出现了穷富分化的现象﹐例如﹐大汶口文化后期的少数大墓﹐随葬的陶器有多至 100馀件﹐猪头多达十馀个的﹐说明墓主人拥有远比一般人为多的财富。  商代 商代是中国青铜时代的盛期﹐社会生产力有了高度的发展﹐以商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统治著庞大的国家。因此﹐在商代的墓葬制度中存在著严格的阶级和等级的差别﹐统治阶级的陵墓有著十分宏大的规模。  河南省安阳的商王陵墓﹐有“亚字形墓”和“中字形墓”。亚字形墓的墓室﹐是一个巨大的方形或亚字形的竖穴式土坑﹐四面各有一个墓道。侯家庄的一座最大的亚字形墓﹐墓室面积约330平方米﹐加上墓道﹐总面积达1800平方米﹐深度在15米以上。类似的墓葬在山东益都也有发现﹐是属于诸侯或方国的首领的。中字形墓的墓室﹐是一个大型的长方形竖穴式土坑﹐南北两面各有一个墓道。武官村的一座最大的中字形墓﹐墓室面积近170平方米﹐加上墓道﹐总面积达340平方米﹐深度为7米馀。除了王陵以外﹐其他贵族的墓也有中字形的﹐但规模略逊。在贵族的墓中﹐还有一种“甲字形墓”﹐只在墓室南面有一个墓道﹐规模一般都较中字形墓为小。商代绝大多数的墓﹐都是没有墓道的长方形竖穴式土坑。形状虽然类同﹐但规模则有很大差别。大贵族的墓﹐面积可达20馀平方米﹐在安阳小屯发现的商王武丁配偶“妇好”的墓即如此。一般小贵族的墓﹐面积往往不足10平方米。而平民的墓面积更小﹐有的甚至不足2平方米。  商王和各级贵族的墓﹐都用木材筑成椁室。亚字形墓的椁室﹐平面呈亚字形或方形。其馀各种类型的墓﹐椁室平面呈长方形。敛尸的葬具都是木棺﹐放在椁室正中。平民的墓﹐有的有棺有椁﹐有的有棺无椁。尸体的放置方式﹐主要是仰身直肢。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的墓﹐墓主都只有一人﹐尚未发现夫妻合葬的情况。商王和各级贵族墓的随葬品极其丰富﹑精美。包括各种青铜器﹑玉石器﹑陶器﹑漆木器﹑骨角器等。妇好墓随葬各种青铜器460馀件﹐玉石器750多件﹐骨角器560馀件﹐另有海贝近 7000枚(见彩图 鸮尊 显示图片﹑ 三联甗 显示图片﹑ 偶方彝 显示图片﹑ 玉龙 显示图片﹑ 玉凤 显示图片﹑ 玉鹰 显示图片﹑ 玉 显示图片﹑ 玉人 显示图片﹑ 玉龙与怪鸟 显示图片﹑ 带流虎象牙杯(商) 显示图片)。由此可以想见﹐商代的王陵若不被盗掘﹐其随葬品应达到更为惊人的程度。